常识判断
法律法规
刑法
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它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

解释:刑法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定义了什么是犯罪,还规定了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刑法的制定和实施反映了一个社会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举例:如果某人的行为在现行刑法中没有被明确规定为犯罪,即使这种行为在道德上可能受到谴责,也不能以犯罪论处。这就是著名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

(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解释:这一原则确保了法律的公正性,无论犯罪人的社会地位、财富或权力如何,都应当受到同等的法律对待。

(三)罪刑相适应原则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举例:对于偷窃少量财物的初犯,可能会判处较轻的刑罚如拘役或罚金;而对于多次犯案、数额巨大的惯犯,则可能会判处更重的刑罚如有期徒刑。

三、刑法的适用范围

刑法的适用范围,又称刑法的效力范围,是指一个国家的刑法在什么范围、在什么时间是有效的。刑法的适用范围可以分为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两个方面。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域、对哪些人适用的问题。刑法的空间效力在理论上一般认为具有以下四个原则:

1. 属地原则(我国领域内犯罪的效力问题)

  • 一个国家的刑法在这个国家的领域范围之内是有效的。
  • 我国的领域范围包括我国的领土、领海、领空,以及悬挂我国国旗的航空器和船舶。
  • "地"既包括行为地(实行地、预备地),也包括结果地,两者择一。

举例:如果一个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实施了盗窃行为,即使他逃回本国,中国仍然有权依据中国刑法对其进行追诉。

2. 属人原则(针对我国公民在境外犯罪)

根据《刑法》第7条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解释:这一原则体现了国家对其公民的管辖权,即使公民身在国外,也要遵守本国法律。但对于轻微犯罪,考虑到跨国追诉的困难,可以不予追究。

3. 保护原则(针对外国人在境外犯罪)

根据《刑法》第8条的规定:

  •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该原则的适用范围:

  1. 针对我国国家或公民犯罪;
  2. 行为触犯的是重罪(最低刑刑期在三年以上);
  3. 双重犯罪原则(犯罪地的法律也认为是犯罪)。

举例:如果一个外国人在其本国策划并实施了针对中国驻外使馆的恐怖袭击,即使他没有进入中国境内,中国也可以依据本国刑法对其进行追诉,前提是该行为在犯罪地国家也构成犯罪。

4. 普遍管辖原则(针对国际犯罪)

根据《刑法》第9条的规定:

  •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该原则的适用范围:

  1. 必须是危害人类共同利益的犯罪;
  2. 我国缔结或参加了公约;
  3. 我国刑法将这种行为也规定为犯罪;
  4. 犯罪人出现在我国领域内。

解释:这一原则主要针对如海盗、贩卖人口、国际恐怖主义等严重危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它允许任何国家对这类犯罪进行管辖,不论犯罪人的国籍或犯罪发生地。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生效、失效的时间以及它是否适用于生效以前发生的行为,即是否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1. 刑法的生效时间

刑法的生效时间是指刑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法律效力。通常有两种:

  1.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 公布后,经过一定的期限再生效。

注意:我国现行刑法的生效时间为1997年10月1日。

2. 刑法的失效时间

刑法的失效时间是指刑法效力的终止时间。通常有两种:

  1. 由立法机关明确宣布失效;
  2. 自然失效,由于新法代替了旧法,旧法自然失效,或者由于立法时一些特殊的条件已经消失,旧法自然失效。

3. 刑法溯及力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以前未经审判的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重要:刑法溯及力适用的对象只能是未决犯(未判决的案件),对于已决犯(已判决的案件)则不存在是否溯及既往的问题。

我国刑法对于溯及力,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意味着:

  1. 如果新法比旧法更严厉,则适用旧法;
  2. 如果新法比旧法更宽松,则适用新法;
  3. 如果新旧法律规定不一致,但刑罚轻重相当,则适用旧法。

举例:假设某人在2022年实施了一项行为,当时该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在2023年,新的刑法修正案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不能以新法追究该人的刑事责任,因为在行为发生时,该行为并不构成犯罪。